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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项目申报】关于做好2025年度南通大学临床医学专项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信息来源:南通大学医学部 发布时间:2025-11-05 浏览:133 次

各相关科室:

   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科技创新能力,促进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,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。根据《南通大学临床医学专项科研基金管理办法(修订)》,现将2025年度南通大学临床医学专项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:

    一、项目申报类别和范围

项目申报类别分:临床基础研究专项青年项目、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;临床研究专项青年项目、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。

    二、申报要求:

1.项目申请人为我院在职医护员工。

2.项目申请人应具有一定的科研基础,申报时没有在研的南通大学校级项目。青年项目申请人一般不超过32周岁,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申请人应在退休前能完成项目。重点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。

3. 申请人的选题应符合本单位发展的要求,有助于所在学科研究方向的凝炼。

4. 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两年,重点项目可为三年。

    三、课题经费及验收相关事项

1.临床医学专项分为立项资助项目和申报单位自筹项目。青年项目:一般项目资助经费每项3-6万元,重点项目资助经费每项10-20万元。

2. 项目验收由所在医院提出验收意见,医学部审核,科学技术处负责最终形式验收。

3. 对未能按文件要求规定完成项目结题的,学校将对该项目作出撤项或终止处理,并影响申报单位今后各类限项课题的中报。

    四、申报程序及办法

1.申请者按要求填写《南通大学临床医学专项项目申请书》(附件一)交科技处,科技处将自行组织初评后提交学校医学部,学校医学部联合科学技术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质量进行把关,最终决定是否立项。

2. 报送材料: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电子档,申报汇总表(附件二)纸质材料一份电子档,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技处邮箱[email protected]

3. 报送时间:请于2025年11月 10 日前由各科室科研秘书集中报送至科技处(不接受个人提交),逾期不予受理。


联系人:陶老师、柳老师

邮箱:[email protected]


附件一:南通大学临床医学专项项目申请书

附件二:南通大学临床医学专项项目汇总表

附件三:《南通大学临床医学专项科研基金管理办法(修订)》


附件一 南通大学临床医学专项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.doc

附件二  南通大学临床医学专项科研基金项目汇总表.xls

附件三  关于印发《南通大学临床医学专项科研基金管理办法(修订)》的通知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