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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市医学重点学科和重点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

 
 
 

连卫科〔 200715

 

各县、区卫生局,市直及有关医疗卫生单位:

根据市政府转发市卫生局《关于深入实施医学重点学科建设与人才战略工程的意见》 (连政办发〔 2007209)精神 ,2008年我局将启动 科教兴卫工程 新一轮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与重点人才培养工作,计划到 2010年年底前建设 25个市级医学重点学科(实验室),培养 100名市级医学重点人才,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重点学科申报范围及条件

依据 科教兴卫工程 《连云港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》,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中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科均可申报。

㈠技术先进,医学科技水平处于全市领先、同行中具有公认的学术、技术权威,具备掌握重大疾病的核心诊疗技术,并有良好的发展应用前景。

㈡管理现代,拥有较高水平的学术技术带头人,学术技术队伍结构合理,人员素质好 , 研究生占一定比例;为省医学专科学会委员或杂志编委(男 55周岁以下,女 50周岁以下);有引进培养高层次医学人才能力,能承担专业人员培训进修任务。

㈢设备完善,具备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基础条件;学科带头人 十五 以来承担省市科技项目,获市科技进步奖或省卫生厅新技术引进奖;学科在核心期刊或中华系列以上杂志发表相关医学科技论文 10篇以上;具备引进医学高新技术和医药卫生推广适宜技术的条件;床位数不低于 30张。

㈣服务精良,具备特色优势,在医、教、研方面起到示范、引导、辐射作用;具有较强解决疑难、复杂、危重病能力;本领域收治病例数量,治疗效果处于全市领先水平。

㈤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,整体服务水准优良,社会及病人满意率高,无收受红包及医疗事故。

㈥单位组织领导有力,人、财、物配套措施扎实。县、区主管部门能保证医学重点学科建设配套经费和建成后的运行经费。

  ㈦符合上述㈠ -㈥项基本条件可申报二类重点学科;

  ㈧符合上述㈠ -㈥项基本条件外,具备下列条件之一,可申报一类重点学科;

    1 、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;

    2 、省卫生厅重点专科、省中医局重点专科;

    3 、有获省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学科。

二、重点人才申报范围及条件

依据 科教兴卫工程 《连云港市医学重点人才选拔培养管理办法》,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中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。

㈠热爱祖国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、业务素质,高尚的医德医风,严谨的治学态度,具有强烈的事业心、责任心和无私的奉献精神。

㈡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,较好地发展潜力,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,有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本专业较疑难复杂问题的经验,已成为本单位或本地区重点培养对象,近 5年无重大医疗事故、工作差错。

㈢符合㈠、㈡项基本条件, 50周岁以下,主 任医师,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且取得优异成绩者,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,可申报学科学术带头人(提供近 5年材料)

1 、省医学重点人才;

2 、博士以上学位,市学会专业学组副主委以上人员,所在学科须市级以上重点学科;

3 、省科技进步三等奖、市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第一完成人;

4 、承担省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的第一负责人。

  ㈣符合㈠、㈡项基本条件, 45周岁以下,副主任医师以上,具备较强的外语听、说、读、写能力,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医学重点人才(提供近 5年材料)

 1 、持有发明专利且投入使用的主要完成者(持有专利证明及应用证明);

 2 、发表 1篇以上 SCI收录论文(出具期刊原文及检索证明);

 3 、市卫生局新技术引进一等奖第一完成人,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第一完成人(出具个人获奖证书);

 4 、省卫生厅重大科研课题第一负责人(出具项目合同书);

 5 、省级临床专科的业务骨干(出具相关文件复印件);

 6 、被列为省、市各级政府培养计划的骨干(出具相关文件复印件);

 7 、单位作为业务骨干引进的博士生(出具科主任及 2名主任医师及单位证明)。

  ㈤符合㈠、㈡项基本条件, 40周岁以下,主治医师以上,有较强的外语听、说、读、写能力,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医学重点人才培养对象(提供近 5年材料)

 1 、具有硕士以上学位;

 2 、中级以上技术职称;

 3 、市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主要完成人(前三名),市卫生局新技术引进二等奖以 上主要完成人(前三名);

 4 、在中华系列杂志发表 1篇以上或核心期刊发表 2篇以上论文的第一作者;

 5 、在疑难杂症、常见病、多发病的预防和治疗、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置中做出突出贡献,得到社会和同行公认者。

  三、评审程序

医学重点学科和重点人才评审工作按照个人申报、单位推荐、资格审查、市局复审、专家评审、考察答辩、入围公示、局党委会确认的程序进行。在同等条件下,重点学科、重点人才遴选兼顾专业与地区分布。

四、时间安排

    重点学科和重点人才申报截止时间为 20081月底, 20082月底前公布评审结果,并签定建设培养合同。

五、申报材料

  1 、重点学科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(一式 3份)和附属材料(一式 1份)(目录由单位审核盖章)

  2 、重点人才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(一式 3份)、附属材料(一式 1份)目录由单位审核盖章和连云港市卫生局科研课题设计书(一式 3份)。

  六、申报注意事项

1 、申报书县、区一式 4份(重点人才、重点学科情况一览表贴袋,其余分装 4袋),有关附属材料复印件 1份,单位在目录上审核盖章。

 2 、申报书格式请自行下载,网址: http://wsj.lyg.gov.cn

 3 、市直单位材料汇总后直接报送市卫生局科教处,县、区单位由县、区卫生局报送(报集体软盘)。

 4 十五 期间批准的重点学科与重点人才需重新申报,平等参与竞争。

 5 、重点人才申报的科研课题按《连云港市卫生局科研项目科研设计书》要求填写。

 6 、凡申报医学重点人才原则上要参加市局组织的英语水平测试(符合英语免试条件的除外),英语水平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。

 7 、英语水平免试条件(提供原件证明)。

  在国外留学、进修或工作连续一年以上;

  援疆、援外、援藏一年以上人员;

  获大学英语 CET六级或以上证书者;

 ⑷ 近三年参加全国卫生系统英语水平考试( LPT考试)得分 200分以上者。

  附件: 1、连云港市 科教兴卫工程 医学重点人才申报表

        2 、连云港市医学重点人才申报书

        3 、连云港市卫生局科研项目科研设计书

        4 、连云港市 科教兴卫工程 重点学科(实验室)申报表

        5 、连云港市医学重点学科(实验室)申报书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 人力资源部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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